卓能(集团)(00131)发布公告,预期集团于2024财政年度(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将取得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约1.5亿港元至1.7亿港元,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2023财政年度)则取得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约2100万港元。
公告称,预期2024财政年度的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较2023财政年度有所增加,主要乃以下各项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于2024财政年度恢复销售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的物业(深圳项目),使集团的收入及毛利有所增加;确认销售香港物业的溢利;税务当局一次性就深圳项目退回企业所得税约人民币3.28亿元(2023财政年度:无);集团投资物业公允价值的亏损;及主要由于在本年度内并无利息资本化于发展中待售物业中,导致集团的财务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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