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02608)发布公告,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对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七名现任董事(即易小迪先生、范小冲先生、范晓华女士、王功权先生、顾云昌先生、黄博爱先生、李春平先生)及一名前任董事王波先生(统称“相关董事”)的制裁及指令。
诚如声明所述,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指示相关董事参加24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主题以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其中包括以下内容各至少3小时:(i)董事责任;(ii)企业管治守则;及(iii)上市规则第13、14及14A章的规定(培训)。
本公司确认,相关董事已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由联交所认可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且本公司已向联交所提供相关董事完全符合培训要求的书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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