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生化科技(00809)发布公告,集团预期将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取得净收益(不包括税项影响),范围约在6亿港元至8亿港元,远低于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取得的净收益(不包括税项影响)约41.781亿港元。集团于去年同期的已终止经营业务包括(其中包括)大成糖业控股有限公司(03889)及其附属公司的营运,于2023年12月21日公司与大成糖业共同公告集团完成出售大成糖业后不再成为集团的一部分。
于本年度,集团预期取得收入及毛利分别增加约45.7%及338.1%,由去年同期之约13.739亿港元及4360万港元增至本年度的约20.011亿港元及1.91亿港元。此外,于2024年12月30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大成实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向长春宏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出售公司八间附属公司(出售事项,其于2024年12月30日落实),于完成后,集团预期会确认一次性收益不低于15亿港元,此乃由于出售附属公司于完成后不再为公司之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不再综合併入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由于经营溢利有所改善及完成带来一次性收益,根据集团于本年度的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集团预期于本年度将取得预期净收益。
然而,尽管存在上述的预期经营溢利改善及一次性收益,本年度的预期净收益仍远低于去年同期取得的净收益。该减少主要是由于缺少一项一次性收益约42.848亿港元,该收益来自(a)当时贷款债权人吉林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农发,前称吉林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未偿还本金约为人民币42.678亿元,连同未偿利息统称(全部转让贷款)),与(b)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全部转让贷款的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根据该协议,集团同意向农发偿还(并已偿还)人民币15.80亿元以结清全部转让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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