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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排斥到接纳:丹麦加密政策大转向

撰文:TaxDAO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加密资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社会对加密资产认知的不断深化,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加密资产的态度也在逐步演变。起初,丹麦银行对加密资产持否定立场,劝阻客户涉足加密货币投资,以避免助长洗钱及其他金融违法活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丹麦逐渐对加密资产展现出接纳态度。



丹麦税法委员会最近提议,自 2026 年起,将未实现的加密货币收益与损失纳入税收范畴,旨在使加密货币税收制度与其他投资产品如股票、债券等的现行规定相协调。本文将对丹麦的加密税收和监管制度进行介绍,以期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丹麦的现行加密资产政策及其转型背景。



2. 丹麦基本税收制度概述



2.1 丹麦税收体系



丹麦是一个典型的高税收、高福利的发达国家。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在成员国中,丹麦的税收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位居榜首,高达约 46.3%。在丹麦的税收体系中扮演立法角色的是议会,所有税法在获得女王及至少一名内阁大臣的签署后才能正式生效并公布。而税务管理则由丹麦税务部负责,该部门下辖多个职能机构、国家税收法庭(National Tax Tribunal)以及国家税务管理中心(SKAT)。值得注意的是,丹麦的自治领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享有独立的税收制度,不受丹麦本土税收体系的管辖。



丹麦税制与我们之前介绍过的意大利税制相似,两者的税收体系都主要分为两大类:直接税与间接税。在丹麦,直接税是指直接从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的税种,涵盖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劳动力市场附加税、教堂税、财产评估税及财产税等。而间接税则是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税款,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碳排放税以及消费税等。



2.2 丹麦主要税收种类



2.2.1 个人所得税



在丹麦,任何个人若居住超过 6 个月,则需向丹麦政府履行纳税义务。对于居住在丹麦的个人而言,他们需承担全面的税收责任。一般而言,个人需缴纳的税种包括州税、市政税、劳动力市场税以及教堂税。丹麦对个人的薪金收入和资本收益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并且这一税率还会根据居住城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税率级别可达到 52.07%。



(1)州税:采用累进税制,分为最低税和最高税两个层次,根据个人收入来征收。最低税基的计算依据是个人收入加上正净资本收入。在 2024 年,这一税基对应的最低税率为 12.01%。对于单身人士而言,最高税基同样由个人收入加上正净资本收入构成。但在计算最高税时,会先扣除 8% 的劳动力市场税,然后对超过 588,900 丹麦克朗(2024 年标准)的部分征收 15% 的税率。



(2)市政税:地方所得税,也被称为市政税,其计算是基于应税收入,并且采用统一税率,这一税率会根据所在城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据 2024 年的数据,全国范围内的市政税平均水平为 25.067%。



(3)劳动力市场税:其税率为于个人收入的 8%。



(4)教堂税:教堂税是按照统一税率征收的,根据所在城市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丹麦全国范围内的教堂税在 2024 年平均水平约为 0.65%。这项税费是由市政当局来征收的,但它仅针对丹麦国家教会(即路德教会)的成员。在丹麦进行注册时,每位个人都需要明确表明自己是否应被纳入教堂税的征收范围。



(5)股份税:按照丹麦在 2024 年对股份收入的规定,如果股份收入金额不超过 122,000 丹麦克朗(这一标准适用于已婚夫妇),则按照 27% 的税率进行征税。一旦股份收入超过这一金额,超出部分的税率将提高至 42%。



(6)其他税:这里主要针对于外籍人士,如在丹麦工作或在丹麦被派遣的科学家,可以申请对其总工资适用 27% 的统一税率,该优惠期最长可持续 84 个月,但其认定条件很多。此外,27% 的统一税率并不涵盖所有收入,而是基于现金工资、雇主提供的电话 / 互联网服务、公司汽车的应税价值以及雇主支付的应税健康保险来计算。对于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收入,将按照常规的税收规则进行征税。值得注意的是,从适用统一税率的收入中,不允许进行任何扣除。同时超出 84 个月后,其收入将不再享受统一税率优惠,而是按照普通税率进行征税。



2.2.2 企业所得税



依据丹麦税法规定,凡在丹麦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均被视为丹麦税收居民,意味着其全部所得均需纳入税收范畴。丹麦对普通企业征收的公司所得税率为 22%,但仅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折旧及与公司运营直接相关的费用。在确定应纳税收入时,需先从公司总收入中剔除税费减免及税收折旧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营业成本和折旧可从税基中扣除,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可能会低于法定的 22% 税率。



另外,根据丹麦税法的规定,对于位于国外的常设机构(PE)和房地产,其税收处理遵循地域原则。这意味着,丹麦公司并不对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进行征税。相反地,源自丹麦境外的常设机构所得或国外房地产的收入并不计入丹麦的应税收入之中。对于非居民公司而言,其仅在丹麦境内获得的收入所衍生的利润需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法定 22%。



2.2.3 增值税



丹麦对境内销售及进口的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标准税率为商品或服务不含税价格的 25%。然而,出口商品和服务则免于征税。此外,丹麦还对一些特定服务实行增值税豁免政策,涵盖金融、保险、医疗、教育以及客运交通等领域。



对于那些从事免征增值税业务的企业,它们无需进行增值税登记和缴纳,但相应地,它们也无法就开展此类业务所采购的原材料或服务申请增值税退还。而对于从事税率为 0 业务的企业,它们虽需进行增值税登记,但无需实际缴纳增值税,且无需在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中包含增值税。同时,这类企业还有权申请退还其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包含的增值税。



2.2.4 消费税



在丹麦,仅当商品在境内销售或带入时,才需缴纳消费税。任何将商品运入丹麦或在丹麦境内生产商品的公司,必须先向丹麦税务机关注册,以便履行缴纳消费税的义务。消费税是针对特定商品征收的,包括但不限于石油产品、特定类型的包装材料、酒精饮料、烟草、巧克力及糖果、咖啡等。



丹麦的消费税税率依据商品类别而有所不同。对于酒精饮料,税率分为两档:酒精含量超过 22% 的烈酒,其税率为 100%;而酒精含量在 22% 以下的酒类,税率则为 50%。至于烟草制品,税率也根据类型有所不同。值得注意的是,丹麦烟草制品的消费税均在生产环节征收。



3. 丹麦加密税收政策



3.1 丹麦对加密货币的定性



在丹麦,金融监管局在 2013 年 12 月发表声明,确认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是货币,而在 2014 年 3 月,丹麦央行发表了自己的声明,宣布了大致相同的内容。丹麦税务委员会最终在 2018 年初裁定,加密交易利润是应纳税的,这意味着加密货币被视为投机性资产,也即加密货币在丹麦被视为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此时缺乏明确的监管框架,没有官方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和规范,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2 丹麦加密税收政策现状



3.2.1 现状概述



丹麦政府将加密货币收益视为资本收入,并要求投资者每年对加密资产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同时,丹麦允许投资者使用投资损失来抵消收益。



除此之外,丹麦政府还计划将加密资产纳入与传统投资产品相同的税收规则体系中,旨在使加密货币的税收制度与股票、债券等其他投资类型的现有规则相协调。例如丹麦现有税制规则中的反弱化资本投资规则(thin capitalization rule)是指通过限制企业通过借款而非股权融资来减少税基,从而防止企业通过资本弱化进行避税。具体来说,如果企业的债务与股权比例过高,税务部门可能会调整其税务处理,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又或者是受控外国公司规则(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rule),其适用于在丹麦有控制权的公司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受控外国公司。如果这些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未能将利润汇回丹麦,丹麦税务部门可能会将这些未汇回的利润视为丹麦来源的收入,并对其进行征税‌。协调规则主要是为了加强丹麦政府对加密行业的管控,并降低加密资产征税的原有复杂性。



在近年来,在加密货币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丹麦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新兴领域的税收问题。为此,他们一直在积极且深入地研究加密行业的税收制度。这一系列的努力最终促成了对加密资产未实现资本利得征税新提议的顺利出台。‌‌



3.2.2 未实现收益税



丹麦政府正进行一项创新尝试,其税法委员会发布了一项针对加密货币资产的税法提案,正式的立法流程预计将于 2025 年初启动,届时税务部长将向议会递交相关法案。该提案建议预计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对加密资产实施基于市场价格的税收制度,对加密货币未实现收益征收最高可达 42% 的税。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提案是在丹麦加密货币使用率不断攀升的背景下提出的,并且它计划追溯适用于自 2009 年比特币诞生以来所获得的加密资产,同时允许投资者利用投资损失来抵消收益。



这项提案在一份详尽的 93 页综合报告中得到了全面阐述,其核心目的是使加密资产的税收制度与传统金融工具保持一致,同时解决加密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挑战。丹麦税务部长拉斯穆斯·斯托克伦德(Rasmus Stoklund)强调了这一改革的必要性,并指出了当前法规下加密货币投资者面临的税收负担不公平的问题。斯托克伦德部长表示:「近年来,丹麦的加密货币投资者经常遭受重税之苦。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能够确保对加密货币投资者的收益和损失进行更为公平合理的征税。」



4. 丹麦加密监管框架



4.1《金融商业法》



根据《金融商业法》(丹麦语:lov om finansiel virksomhed)丹麦对于企业涉足加密资产市场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在提供加密资产服务前必须获得授权,并且需至少在首次提供服务前的 40 个工作日向丹麦金融监管局发出通知。此外,根据该法规的第 9 章和第 181 节,若企业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或混合控股公司运营,还需遵循特定的注册流程。在涉及公司章程修订时,这类金融企业需向丹麦商业管理局提交一份标注日期的公司章程副本,副本中应包含全部新修订的内容。随后,丹麦商业管理局会将这份副本转交给丹麦金融监管局。这一系列严格的注册与授权管控措施,旨在从源头上防范潜在风险,为加密资产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该法律进一步强调,若企业单纯为了逃避其主要客户所在国家 / 地区的法律监管而将总部或注册地址选择在丹麦,丹麦金融监管局将依法拒绝其授权申请。这一严格规定有效维护了丹麦加密行业的规范发展,减少了由外来企业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为相关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坚实和全面的保障。



为了更加高效、迅速地应对风险管理需求,该法规赋予丹麦金融监管局(或依法授权的其他丹麦机构)特殊权力,允许其在无需法院指令的情况下,随时进入除资产支持通证和电子货币通证外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场所,并要求涉及加密资产交易(同样排除资产支持通证和电子货币通证)的个人、资产支持通证的发行方、电子货币通证的发行方以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配合提供信息、配合进行必要的检查。这一举措旨在更有效地规范加密资产行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加密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不受侵害。



4.2《丹麦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法》



如果说《金融商业法》侧重于事前预防与事中监控,那么《丹麦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法》(丹麦语:lov om forvaltere af alternative investeringsfonde)则更着重于对已经发生且可能损害加密投资者权益事件的监管。依据此法,丹麦金融监管局有权对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实施执照的全部或部分吊销措施,甚至禁止其管理的另类投资基金进行营销活动。这些严厉措施适用于多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基于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欺诈手段获取许可证;违反《反洗钱法》的规定;以及在获得授权后的 12 个月内未实际使用该授权等。



同时,为防止利益冲突,该法规规定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建立风险管理职能,该职能在功能和层次结构上应与运营单位(包括投资组合管理职能)分开,并且能够一致有效地识别、衡量、管理和监控与所管理的每个另类投资基金所追求的投资策略、目标和风险状况相关的所有风险。



如果另类投资基金经理的管理层成员在发生重大损失或迫在眉睫的重大损失风险时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其将被处以罚款或最高 4 个月的监禁,前提是根据其他法律不应受到更高的处罚。与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有关联的人员,向公共机构、公众、任何法人团体或管理人或管理人管理的另类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提供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犯有重大或反复疏忽或疏忽,可能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时,其可被处以罚款或最高 4 个月的监禁。



可以看出,该法规在事后处理方面采取了更为严苛的态度。严厉的处罚措施能够有效遏制损害加密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有助于维护加密行业的良好秩序,强化法律的预防作用,并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加密行业的监管力度。



4.3《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预防措施法》



《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预防措施法》(丹麦语:lov om forebyggende foranstaltninger mod hvidvask og finansiering af terrorisme)规定如果公司或个人知道、怀疑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某项交易、资金或活动与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有关,则必须立即通知洗钱秘书处。这同样适用于因客户试图进行交易或希望进行交易或活动的潜在客户的询问而产生的怀疑。加密资产相关交易、投资行为也处于《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预防措施法》的监管之下。



反洗钱秘书处在运营上是独立和独立的,作为国家中央单位,反洗钱秘书处的任务是:接收和分析可疑交易通知以及与洗钱、相关上游犯罪或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的其他信息;在涉嫌洗钱、相关上游犯罪或恐怖主义融资的情况下,向主管当局、机构和团体传播其分析结果和任何其他相关信息;反洗钱秘书处负责与其他机构合作,准备和更新反洗钱领域的国家风险评估,以识别、评估、理解和限制当前的洗钱风险等。



这一做法,体现了丹麦对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的坚定决心和高效执行力。通过要求公司和个人及时报告可疑情况,可以大大增强对这类犯罪行为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同时,反洗钱秘书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也确保了其在处理相关信息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此外,通过与其他机构的紧密合作,可以形成更加全面和有效的反洗钱网络,进一步提升国家的金融安全水平。总的来说,这一做法对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4.4 其他监管措施



丹麦政府已正式宣布,自 2027 年起,将着手在国际层面开展针对丹麦加密货币投资者数据的交换工作。此外,他们预计在 2025 年初推出一项新法案,该法案将强制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向当局报告客户的交易详情。此举旨在加强对丹麦国内约 30 万名加密货币投资者的监管力度,并有效遏制可能存在的逃税行为。



对于这一决策,可以看出丹麦政府在维护加密税收秩序和保障金融安全方面采取了积极且具有前瞻性的措施。丹麦政府希望通过国际间的数据交换,能够更全面地掌握加密货币投资者的交易动态,为税务监管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支持。同时,其要求服务提供商报告交易情况,这进一步强化了对加密货币交易的监管力度,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逃税问题,对于维护丹麦的加密税收公平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 总结与展望



在税收制度方面,丹麦在其现行税制中,开创性地提出了一个针对加密资产未实现收益征税的提案,并明确规定加密投资者可以利用投资损失来抵减收益。这一措施旨在可能缓解当前加密货币投资者所面临的税收不公问题,但可能导致投资者现金流紧张、扭曲投资者长期投资决策等问题。因此,丹麦政府在实施这一提案时需要谨慎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其既能有效解决税收不公问题,又能避免对投资者和市场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其实际成效备受社会各界期待。



在监管制度层面,丹麦针对加密行业采取了一系列精细且全面的措施,旨在为加密行业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首先,通过严格规范公司注册与授权流程,丹麦力图确保所有从事加密业务的企业均符合法定要求,从源头上把控行业质量。在此基础上,丹麦政府还下放了监管权力,使得相关部门能够灵活机动地进行随时检查,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合规性。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丹麦实施了一套分层次的处罚机制。轻微违规者可能会面临服务暂停或罚款的处罚,以此作为警示;而对于严重违规者,则可能遭遇吊销执照乃至面临监禁的严厉制裁,这样的力度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法行为。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丹麦不仅有效地限制了加密行业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还维护了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我们坚信,丹麦在未来定将持续加强并改进加密资产的税收与法制框架,此举是驱动丹麦加密产业迈向成熟的关键步伐。同时,丹麦也将持续精进其监管架构,不断提升对加密领域的监管效能,以捍卫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市场秩序。丹麦正朝着构建一个利于加密货币健康成长的环境稳步前行,通过这一系列布局,丹麦有望在全球加密货币舞台上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为行业的规范化与繁荣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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