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具有“海滨邹鲁”和“文献名邦”之称的中国宜居港城--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根据保卫处(武装部)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8名,现发布启事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在1969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安保人员 |
8 |
持有保安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调配,团结同志,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及保卫处(武装部)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常年有效,满额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24年保卫处(武装部)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保安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书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安保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ptubwczp@ptu.edu.cn。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24年保卫处(武装部)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保安证、年龄等情况。
2.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莆田学院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莆田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
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待遇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学校《莆田学院二级单位自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邮编:351100。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8850978868
十、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4.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学院组织实施。莆田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692211
附件【附件:莆田学院2024年保卫处(武装部)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原始标题:莆田学院保卫处(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启事
信息来源:https://www.ptu.edu.cn/info/1024/20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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