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
(六)随军家属;
(七)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要求:熟练操作wps等计算机办公软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同时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担任过高校学生会干部,办公室工作经验等条件的优先考虑。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委县直属机关工委(澄迈县委大院1楼105室)
(三)联系电话:0898-67622208。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八、本《公告》由中共澄迈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中共澄迈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原始标题:中共澄迈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chengmai.hainan.gov.cn/chengmai/0400/202412/173c7148e59a4f7bb6940586bc259e83.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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