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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37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2024〕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mdjnu.cn/。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优秀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有支撑及重要补充作用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2024年下半年学校提供岗位37个,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时获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2.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者,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要求

  应聘教师岗位与教辅岗位的人员,其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情形、程序和报告制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招聘岗位。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8时至2024年12月27日11时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hr.mdjnu.cn)进行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佐证材料在现场资格确认时统一收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12月17日(含)。

  应聘人员应将《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本人签字确认)、《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需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统一打包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岗位序号+专业+姓名。

  (三)注意事项

  1.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上传的资格确认材料格式为PDF,并按照要求顺序对材料进行编号、命名。

  2.应聘人员需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应聘人员仅限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阶段所使用身份证须保持一致,照片应为白底证件照。

  4.应聘人员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

  学校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二)审查结果

  学校将会在报名简历页面显示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随时留意网站信息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仲裁联系电话:0453-6516099。

  (三)注意事项

  1.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责任自负;若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现场资格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24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

  (二)确认地点

  牡丹江师范学院 综合楼301、302教室

  (三)参加人员

  在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hr.mdjnu.cn)报名简历页面显示为审核通过的人员。

  (四)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请详细参照《资格确认材料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需将此目录打印,并附于所提交材料的首页位置。

  请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现场资格确认流程结束之后,各类证件、证书的原件将会返还至应聘人员。其中,《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的原件,连同其他复印件材料,将留存用于存档以及后续的核查工作。

  (五)相关说明

  1.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如未按时完成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

  2.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九、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开展笔试,后进行面试。成绩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后续将发布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请及时留意关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和专业知识(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辅导员及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范围。若达不到该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后续将发布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和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请及时留意关注。

  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及以上(需同时设置多个考官小组的,每组不少于5人),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面试依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求,通过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汇报、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若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其中应聘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的人员,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依照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考核

  学校组建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予以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和聘用

  (一)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施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三、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予以监督,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存在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四、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的公开招聘专题予以发布,不再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当及时关注网站所发布的公告以及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致使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应聘者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本人的人事档案。

  (六)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七)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岗位聘任情况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九)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11083;0453-6516099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453-6515566 校纪委办公室

  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

  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上述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资格确认材料目录.docx

附件4: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技能测试范围.xlsx

附件5: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人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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