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创新强区建设,突出人才引领发展作用,进一步强化产业创新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助力南浔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进行查询,后续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平台公布。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其中,国内高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五)户籍不限。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4年12月1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规定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2024年12月30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2024年12月31日16时。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缴费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日。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4.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请报考人员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月11日9:00—12:00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和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如出现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查阅。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等,另加现场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视情按招聘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岗前实习。聘用的国内高校2025届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于毕业前来浔实习,具体由南浔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
2.人事关系。聘用后全部聘任到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培养锻炼。聘用人员到岗后由南浔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区级重点部门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1年,期间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实践锻炼期满,经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的,编制转入相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5.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南浔区委组织部会同南浔区委编办、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关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572-3020768;监督电话:0572-3023236(周一至周五9:00-16:00)。周六周日咨询电话:400-028-4542。
附件1: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中共南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原始标题:2024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gsgg/20241217/i3978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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