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水城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机构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和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进行,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引进工作按照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
本次引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9.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12.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
14.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6.水城区在职在编人员
(三)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8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5周岁(196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待遇
有关待遇按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相关标准执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详细简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表彰奖励、同意报考的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各一份扫描成PDF件上传至邮箱scqrmyyrsk@126.com(邮件标题按“姓名+岗位名称”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内容为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简历、专业情况等。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简历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引进计划数与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如资格审查无人合格,则该引进计划取消,并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评审
本次评审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情况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评审方式、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评审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引进计划数按综合评审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考察结束后,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有关手续完成后及时通知聘用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正式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合同签订后及时完成工资申报、岗位聘用、上编等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内,一律不得交流到水城区外工作,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岗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
(四)考生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8-8933370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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