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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募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公告(3人)

  为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促进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我区发布了《关于征集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经广泛征集、择优挑选,现将我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就业见习岗位数

  共3个,具体岗位信息见《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符合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即日起报名,招募单位已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具体截止时间由招募单位确定,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注册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employInternshipZone人口:首页“公共招聘”-“就业见习专区”-输入“单位具体名称”-选择意向岗位“投递简历”。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属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二)属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失业登记截图页。

  五、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录用

  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附件2)。

  六、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就业见习工作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工伤保险。

  (二)管理。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人员由就业见习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按月发放工作补贴。就业见习期满后,由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就业见习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送区社会事务局备案。

  附件1: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docx

  附件3: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期结束后).doc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4年12月20日

  原始标题: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募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mgs.gov.cn/ywdt/gsgg/content/post_1426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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