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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专项招聘演职人员公告(25人)

  为推进黄梅戏传承与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下称“县文旅局”)组织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演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大中专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共2个岗位计划招聘25人。其中,黄梅戏女演员15名、黄梅戏男演员10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已与其他院团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含《岗位表》),拟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7:00(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四楼人事股(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189号)。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不真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8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单位的审核标准必须一致。

  六、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招录考生质量,达到竞争择优和优中选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县人社局审批,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8比例,则组织加试笔试筛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8,则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发布考试公告。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加试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并发布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试公告在考试前至少5天发布,考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以考试公告为准。

  (三)加试笔试内容及方式

  加试笔试主要测试戏曲理论知识,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具体笔试工作安排依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公告通知。

  (四)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总分为100分。

  黄梅戏女演员(001)、黄梅戏男演员岗位(002):采取戏曲演唱、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唱腔和基本功。具体内容包括自选黄梅戏唱段、分组集中展示基本功、个人自选技巧展示。

  (五)最低合格线

  面试、加试笔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加试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40分。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综合成绩计算

  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七)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进行笔试的,加试专业知识。按照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重新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重要提示:加试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以取消招聘计划。

  八、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3年,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宜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蕲春县人社局、蕲春县文旅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蕲春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13-7225926(县文旅局人事股)
        附件: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xlsx (10.1 KB)

        附件: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docx (130 KB)
        附件: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14.7 MB)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6日

  原始标题:蕲春县黄梅戏艺术中心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qichun.gov.cn/zwgk/public/6636349/1480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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