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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河嫩江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为适应我市森林防火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嫩江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嫩江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隶属于嫩江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公益二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同时担负着全市急、难、险、重及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其他任务。工作地点为全市乡镇、林场辖区内各重点防火区域。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含)至2006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8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5.黑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0日(含)前。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

  应聘人员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n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nj2024slxf.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31日9:00-2025年1月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12月30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nenjiang.gov.cn/njs/c100373/xwdt_list.shtml)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10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月9日16: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月9日16: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缴费确认。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10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缴费事宜。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月13日及时关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通知,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5年1月14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5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9:00点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嫩江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文基础知识、历史知识、政治、时事政治热点、法律常识。

  笔试相关事宜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的比例,经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④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⑤岗位要求的驾驶证、退役士兵证书等材料;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确认,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体能测试与驾驶技能测试

  扑火队员岗位(代码01)、体能训练员岗位(代码02)需要进行体能测试,驾驶员岗位(代码03)需要进行驾驶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通知执行。

  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2)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内容为:A1车型科目二考试。

  测试相关事宜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从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en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本次招聘人员须在嫩江市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测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6-7612027

  报名技术咨询:400-1629-400转1549

  监督举报电话:0456-761200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12.4 KB)

  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原始标题:嫩江市2024年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enjiang.gov.cn/njs/c100373/202412/c11_315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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