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政聘企用”引进集聚重点产业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苍委人办〔2024〕12号)等文件规定,为支持重点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政聘企用”工作,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说明
苍南县“政聘企用”引进的人才以事业编制身份在苍南企业工作,与县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人企业签订“政聘企用”三方协议,须在企业服务满5年。服务期满可根据考核情况及个人意愿保留事业身份调配至政府事业单位,或本人自愿放弃事业身份与所在企业协商继续留在企业工作。引进的人才享受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五险”,缴纳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服务期间薪酬待遇由所在企业发放,原则上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二、引进计划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要求及薪酬待遇等详见《2024年苍南县“政聘企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QS、2024年泰晤士、2023年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见附件2,最后一名并列排名的一并纳入)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6.国内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10时—1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55.188.2:8080),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②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
⑥报考“01、06、07”岗位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⑦报考“04、05、06、07、08”岗位的,还需上传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1月20日10时—1月22日17时
县科学技术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此次人才引进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考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面试(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组织专家对入围面试(面谈)人员进行择优遴选。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36人(含)的,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面谈)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https://www.cnrsj.com)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含),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面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2.学位高者先;3.年龄小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n.gov.cn)、苍南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科学技术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通知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面谈)情况择优(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引进的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与县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与县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人企业签订“政聘企用”三方协议,在企业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苍南县。
五、人才待遇
根据《苍南县“政聘企用”引进集聚重点产业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苍委人办〔2024〕12号)、《苍南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试行)》(苍委人办〔2024〕11号)等文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间可享受人才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人才津贴和学位补贴,具体可咨询苍南县委人才办。
六、其他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本通知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3.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此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苍南县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综合咨询电话:
0577-68881239(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77-68881628(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0577-68881517,68881508(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日
原始标题:苍南县“政聘企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cnrsj.com/notice/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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