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助力丰泽城市品牌建设、文旅形象宣传、园区招商引资,丰泽城建集团拟聘5名招商专员,满足各园区政务接待、商务考察、文旅推广、招商推介的需要。具体计划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集团权属企业泉州市丰泽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拟聘5名招商专员,具体详见附件1。
(二)应聘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干事创业的决心和担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5、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况。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有国家法定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公告发布网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1月22止,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开考或未招满,则转为长期招聘,延长至招满为止。
3、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zcj28355001@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资历证明、奖惩证明等。
4、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两轮,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人员,每轮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轮。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进入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面试,未按时到现场参加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初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若低于3:1,考生成绩必需达75分(含)以上,视为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岗位所有参加者的成绩均低于合格分70分,经集团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考核面试成绩并列的,可进行加试。
1.初试主要采用但不限于岗位胜任力测评、半结构化面试、“成果汇报+自由提问”等形式进行,初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
2.复试主要采用但不限于模拟讲解、撰写方案等形式进行。复试合格分为80分。
(四)体检
1、在面试后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名额缺失,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入围体检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如职称评审或执业资格考试已通过但尚未领取证书的,有相应公布文件或成绩单佐证,可按已获得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予以确认);
2、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单位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如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则不计算年限);
3、任职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可佐证报名岗位招聘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默认不具备。
(六)考察
对进入考察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赴原单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综治、失信被执行、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及个人征信等情况。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集团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该岗位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如新聘用人员在入职2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来电咨询: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595-28355026。
(二)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年,试用期内,双方可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开展情况,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需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若考核合格,则予以正式聘任;若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招用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结果个人自负。
(五)招聘计划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原始标题: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招商专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qzfz.gov.cn/zwgk/xwzx/tzgg/202501/t20250103_31268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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