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澳门统计暨普查局公布10月份澳门消费物价指数,当局表示,自今年10月开始消费物价指数将以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为基期计算。根据调查,2024年10月澳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同比上升0.33%,环比则下跌0.1%;至今年10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一年前同期(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上升0.91%。
与去年同月的价格指数比较,10月同比升幅较高的大类有:杂项商品及服务(+2.91%)和医疗(+1.64%);外出用膳、外卖和石油气收费上调,亦带动食物及非酒精饮品(+0.64%)和住屋及燃料(+0.53%)大类上升。另一方面,运输(-4.2%)、家居设备及服务(-0.81%)和衣履(-0.54%)大类的价格指数则下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同比分别上升0.32%及0.33%。
与9月比较,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下跌0.1%。烟酒(-0.77%)、家居设备及服务(-0.4%)和运输(-0.32%)大类的价格指数下跌;电力、鲜鱼及海产、水果和蔬菜价格回落,令住屋及燃料(-0.23%)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0.06%)大类亦录得跌幅。另一方面,衣履(+0.93%)和康乐、体育及文化(+0.46%)大类的价格指数环比上升。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环比分别下跌0.13%和0.08%。
至今年10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91%,当中以教育(+4.27%)和康乐、体育及文化(+3.42%)大类的升幅较明显,而运输(-3.11%)大类则下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0.85%及0.99%。
首十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同比上升0.84%,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0.79%及0.9%。
新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是根据2023/2024住户收支调查结果作修订,包括更新一篮子的消费商品/服务、相应权数及收集价格的商户类型。同时参考联合国统计司编制的《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2018》更新了部分商品/服务的分类,以及大类的名称。当中交通、通讯和康乐及文化叁个大类分别更名为运输、资讯及通讯和康乐、体育及文化大类。更新后的消费商品/服务共788项,较2018/2019基期增加8项。每月平均收集的价格数目约11,000个,包括约7,000个鲜活食品及约4,000个其他食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
与上一个基期比较,占住户开支比重较大的住屋及燃料、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和运输大类的权重均有所增加,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的权数分别为34.47、29.47及8.33,医疗和教育大类的比重亦上升,而杂项商品及服务和康乐、体育及文化大类则下降。
统计暨普查局编制了三个系列的消费物价指数,以反映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对不同开支组别住户的影响;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涵盖约50%和30%的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分别为11,000至35,999澳门元及36,000至71,999澳门元,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涵盖上述所有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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