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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案件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三冶”)创立于1948年,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五矿和中国中冶旗下的核心骨干子企业,注册资本15亿元。

中国三冶是我国冶金工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是新中国第一批拥有专业配套、工种齐全、技术先进,具有综合施工生产能力的大型综合性施工企业。从20世纪四十年代末恢复建设鞍钢起,相继完成了以包钢、攀钢、本钢、首钢、酒钢为代表的数十个冶金工厂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任务,为新中国的综合实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历史性贡献,被誉为“冶金建设的摇篮”。

中国三冶拥有建筑工程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建筑行业和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双甲级资质,矿山、市政、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大型国际化经营的现代企业集团。

获奖情况:鲁班奖4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0项、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为1172件,其中发明专利149件,软件著作权39件。

根据工作需要,为满足公司新发展阶段对法律与合规管理的新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案件指导中心管理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招聘岗位

法律案件指导中心业务主办6人。

三、资格条件

1.岗位职责

(1)配合法律部完成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制定法务管理的制度和流程,防范法律风险;

(2)处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诉前论证、取证及商业调查工作,能异地办理案件;

(3)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办理法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履行合同评审等管理职能;

(4)开展相关合规、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对二级公司的重大合同、特殊合同进行审核,指导、协助、监督各二级公司开展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2.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2)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3)通晓民商事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通晓建筑行业法律事务及法规,熟悉诉讼或仲裁法律法规及相关流程;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效的执行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承受较大压力,接受出差。

3.工作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4.禁止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和回避情形;

(4)存在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其他情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2月20日17:00。

2.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中国三冶应聘登记表》见附件,由本人亲笔签名,应聘登记表中须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提交时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版PDF格式扫描件,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证书、法律相关资格证书、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按以下格式填写:应聘岗位+姓名,简历投递邮箱:412709453@qq.com。

3.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料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4.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5.确定录用人选。公司人力资源部经请示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确定最终人员。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刻取消录用资格;

2.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信息资料严格保密;

3.录用人员需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评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024-66182286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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