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01578)发布公告,董事会收到何佳的辞职申请,由于其在银行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满6年,申请辞去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先生的辞任将于天津金融监管局批准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以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银行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委任冯景华、彭冰为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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