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成(01920)发布公告,领智企业融资有限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有关要约的条款及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该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获独立董事会委员会批准。有关要约的领智企业融资有限公司意见函件及独立董事会委员会推荐建议函件将载入综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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