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第三批一般特聘岗位表》,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第三批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3);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liaoyhua@pnr.sz.gov.cn邮箱,报名材料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9632,联系人:廖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根据工作安排,组建遴选委员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验、相关专业资质与报考岗位进行匹配筛选确定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入围人选均参加笔试和面试,于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拟入围参加考试人选参加考试,未入围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待定,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面试地点:光明区土地储备大厦。已入围的考生均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有被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特聘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第三批一般特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第三批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原始标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第三批一般特聘岗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657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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