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拟选聘60名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5届山东省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省外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2.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教育情怀;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数量及学科
计划选聘中小学教师60人,具体学科及人数详见《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公告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开发布。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原则上在2025年1月12日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三)选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将《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所在高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证书和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发送邮件后须及时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532-87868743)确认,未进行电话确认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对通过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或网上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签订就业协议。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选岗,选岗方案在选岗前公布。选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签订《就业协议》。
6.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7月31日以前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四、严肃纪律
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聘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方案、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选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计划表
2.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青岛市城阳区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一览表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原始标题: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选聘2025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chengyang.gov.cn/dtyw/gggs/202412/t20241210_86809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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