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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其中区直公立医院备案制19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要求见《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16日。

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12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12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12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12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指定时间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试题结合岗位性质按照A-临床医学、B-中医学、C-护理、D-康复治疗、E-综合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峄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进行,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面试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拟考察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复检以及交换、替换体检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峄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需求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由峄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见《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632-7781636(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应聘须知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枣庄市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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