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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24〕4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依据各县(市)区编办用编计划通知,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名。其中双辽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名,伊通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名,铁东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名、铁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一)2024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

  (三)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四)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五)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详见《2024年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考双辽市双山镇中心卫生院和兴隆镇卫生院岗位:双辽市卫生健康局(双辽市辽北街辽河路2349号),咨询电话0434—7226601。

  报考伊通县营城子中心卫生院岗位:伊通县卫生健康局(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二集中办公区十楼),咨询电话0434—4214588。

  报考铁东区石岭镇中心卫生院和叶赫满族镇中心卫生院岗位:铁东区卫生健康局(铁东区北一纬八马路政务大厅五楼),咨询电话0434—3517795。

  报考铁西区平西乡卫生院岗位:铁西区卫生健康局(铁西区东丰西路2488号),咨询电话:0434—3272039。

  (二)资格审查

  1.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持协议合同)、学位证(大专学历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填写完整的《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3.携带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不戴眼镜)二寸彩色(不限底色)照片2张。

  4.携带符合招聘范围的其他相关材料。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未就业参保证明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需携带退伍证;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需携带规培合格证。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5.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仲裁,分别由各县(市)区卫健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0月10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发放,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政策加分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审核。考生报名时需提交退伍证、记功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解除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为《2024年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咨询服务

  双辽市卫生健康局:0434-7226601

  伊通县卫生健康局:0434-4214588

  铁东区卫生健康局:0434-3517795

  铁西区卫生健康局:0434-3272039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温馨提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包含涉密环节和内容,请各社会机构、各考生审慎对待,依法依规提供或公布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考试组织部门保留依法追究权利。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最终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2024年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承诺书》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原始标题:2024年四平市县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siping.gov.cn/zw/tzgg/202409/t20240930_719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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