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有关情况。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新药进入目录的速度不断加快,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医药创新带来的成果。截至2024年10月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受益8.3亿人次,累计为患者减负超8800亿元。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指出,今年《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除了部署新版目录执行外,用较多的篇幅对配备使用、新药推介、管理监督等提出了要求。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黄心宇称,国家医保局在谈判协议中明确了企业对于挂网、配备、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配备和供应情况监测,确保药品可及性得到提升。国家医保局还要求企业在目录落地前全部落实药品追溯码,实现全程“可追溯”,为加强监管、维护基金安全打好基础。
发布会文字实录如下: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主任朱永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感谢!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先生,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先生,复旦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药物经济学专家组组长陈文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同志也参加了发布会。我是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朱永峰。
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关系广大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实现了医保药品目录的常态化、动态化调整,创造性的实施谈判/竞价准入,一大批新药好药以合理的价格水平被纳入目录范围,惠及数以亿计的参保患者,对提升群众用药保障水平、支持健康中国建设起到了非常积极、重要的作用。今年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我们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坚持开门办医保,持续加强与社会公众、医药行业、媒体朋友的沟通交流。前期在申报、评审、谈判等重要节点都及时向社会通报进展,得到了媒体朋友的肯定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下面,我们正式进入发布环节。首先,请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先生介绍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国家医保目录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医保目录管理改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本次调整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着力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继续坚持“补齐短板、鼓励创新、优化结构”的调整思路,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扎实推进“战略购买”“价值购买”,进一步树立鼓励创新的鲜明导向,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实现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参保患者对新药更加可及且负担大幅减轻、医药产业更加注重以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调整范围聚焦临床需求、调整流程更为规范、评审标准更加科学公正。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经相应程序,本次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6种(含4种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种(含2种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种、抗感染用药7种、中成药11种、精神病用药4种,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种。由于部分药品有多个适应症或者个别疾病类别有重复(如罕见肿瘤),因此分类数大于总数。同时,调出了43种临床已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年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种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种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总体与2023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自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调整程序规则更加完善,评审测算更加透明,企业对药品价格的预期更加客观理性。随着更多新药进入目录,患者受益水平将稳步提升,同时也将有效提振了医药行业加大研发创新的信心,有利于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与大家进一步交流。谢谢。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主任朱永峰:
谢谢黄心宇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记者: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实现了医保目录“每年一调”,整体政策框架已经比较完善,行业也有比较稳定的预期,请问今年的目录调整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特点?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
感谢您的提问。如您所言,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制度框架、范围条件、规则程序等基本定型,社会和医药行业也有了比较稳定的预期。同时,我们坚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致力于让目录调整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2024年的目录调整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贴合患者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实际,在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突出对“真创新”的支持力度,稳步提升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
一是牢牢把握“保基本”,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随着医疗资源供给的不断丰富、新药耗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以及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医保基金平稳运行面临不小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坚持目录动态调整,及时把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范围,本身就是医保部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在调整中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谆谆教诲,把确保基金安全作为底线,平衡好短期获益和长远保障之间的关系。在评审阶段,我们组织专家对临床价值不高、纳入目录必要性不强的药品从严把握,防止“浑水摸鱼”;对部分已在目录内但费用偏高、基金支出量大、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品种进行再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减轻患者和基金负担。在谈判底价测算阶段,确定合理的基金预算并将其作为目录调整的“硬约束”,对费用高、基金支出大的品种适当提高降幅,体现“以量换价”。
二是大力支持药品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今年目录调整范围以新药为主,新增的91种药品中有90种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我们将包括1类化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成药在内的“全球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新增91种药品中38种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历年新高。在谈判阶段,创新药的谈判成功率超过了90%,较总体成功率高16个百分点。同时我们也看到,在药品注册审批制度改革、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政策的加持下,近年来我国医药创新蓬勃发展,在完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91种新增药品中,国内企业的有65种,占比超过了70%,并且这几年都呈逐年上升之势,首个晚期宫颈癌的双靶点免疫治疗药物、首个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晚期肺癌靶向药都顺利谈判纳入目录,反映出我国医药创新水平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三是纳入更多性价比更优的药品,实现“提质不提价”。在不显著增加基金支出的前提下,将更多填补目录保障短板或者提升疗效的品种纳入目录,能够提升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人对新药好药的期待和向往。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在肿瘤、糖尿病、精神、抗感染等领域,都有疗效更佳、依从性更好的药品被纳入目录,同时保证了价格和费用基本相当。如某款重性精神病治疗用药,一针可维持半年有效,与目录内原有每月注射一次的药品相比,能够大大提升患者依从性、减轻医疗体系负担,今年谈判纳入后疗程费用较原有月制剂低30%以上,实现了“提质不提价”。总体来看,在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本次目录调整后目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此外,今年的药品目录调整高度重视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做好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责任。我们在谈判协议中明确了企业对于挂网、配备、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配备和供应情况监测,确保药品可及性得到提升。我们还要求企业在目录落地前全部落实药品追溯码,实现全程“可追溯”,为加强监管、维护基金安全打好基础。
南方周末记者:
我们注意到每年目录调整程序都有一些改进,能否介绍一下今年目录调整的程序有什么新变化?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
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程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仍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总体保持了稳定,同时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规范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目录调整公开透明、科学规范。概括为“五个更加”:
第一,工作程序更加公开。我们在目录调整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准备阶段,将《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申报指南》等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申报阶段,将企业申报材料和申报初审结果挂网公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复核,对最终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予以公告。在评审、谈判阶段也都及时向社会发布阶段性结果,让公众了解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评价证据要求更加明确。今年,我们进一步优化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和谈判材料,明确申报材料主要用于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因此更加聚焦评审需求,突出临床价值导向;明确谈判材料主要用于谈判测算,因此更加关注药物的性价比和医保基金影响情况。这样,确保材料更有针对性,更加清晰明确。
第三,评审规则更加科学。经过几年的摸索,专家评审规则更加客观科学,已逐渐趋于成熟,这也有利于稳定企业的预期。我们在评审中继续采用专家集体讨论和个人评分并行的方式,临床、药学、医保、药物经济学专家充分发表意见,同台讨论、联合评审,对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公平性、创新性等多维度评价评分,使医保目录与临床用药实际、医保管理更加匹配。
第四,企业沟通更加顺畅。良好顺畅的沟通机制对于顺利谈判至关重要。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向企业及时反馈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谈判等工作结果,在申报和谈判材料递交期间,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解答企业疑问。二是为确保企业熟悉谈判规则,了解医保方的测算方式,组织所有参加现场谈判或竞价的企业召开座谈会,对谈判材料和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三是测算过程中,由专家组长与企业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并将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测算专家。双向、高效、准确的信息沟通机制为谈判成功发挥了关键作用。
第五,信息系统功能更加优化。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我们开发和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模块,覆盖了申报、评审、谈判确认和协议签署全流程:企业通过申报模块自主填报相关信息,无需递交纸质材料;专家根据企业递交的数据和其他信息讨论评分,系统实时生成结果,当场签字确认并存档,避免人为干预;评审结果通过信息平台向企业及时反馈;企业通过平台确认是否参与谈判或竞价;最终的谈判协议也通过平台签署,做到准确高效。
第一财经记者:
底价测算是决定药品谈判结果的关键因素,今年目录调整在测算方面有哪些考虑?
复旦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药物经济学专家组组长陈文:
经过7年的持续更新和完善,已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系统科学的医保谈判底价测算技术和方法。药物经济学组专家通过药物经济学评价证据、国内挂网价格、国际价格、同类竞品价格比较等多种方法,综合测算确定基准支付标准。基金测算更加关注对基金支出的影响,进一步强化了基金影响的刚性约束。测算时,针对创新程度高、患者获益大的药品会给予更高的经济性阈值。今年的测算中也还特别考虑了传统中药的特点与优势,有针对性地优化了评价维度和测算指标。
鉴于一些药品缺乏与参照药疗效方面头对头对比的证据,今年的测算中,支持专家对企业提交的设计较为科学、方法较为严谨的间接比较证据进行综合评判,符合条件的在测算中适当采信,为测算提供更好支撑。进一步加强了测算结果与创新评级之间的相关性,强调溢价与额外创新价值间的一致性;在整个测算过程中,努力提升同代际、同类别药品价格之间的公允性,以及不同代际、治疗分线药品价格之间的合理性。
2024年测算技术和方法的优化与完善,进一步诠释了“创新价值”与“理性价格”的有机结合。通过建立“以患者健康获益”为核心的多维价值评估体系,引导医药行业瞄准真创新,努力创造更高的临床价值,树立了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7轮调整,在准入阶段为530种谈判新增药品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推动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药价格体系,兼顾了参保人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临床合理的用药需求、企业投入和回报等因素,为创新药在各方共赢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提升了对创新支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今天,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发布,请问国家医保局有哪些新举措可以让群众早日用上这些新药、好药?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
落地是决定目录调整工作成效的“最后一公里”。与往年相比,今年《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除了部署新版目录执行外,用较多的篇幅对配备使用、新药推介、管理监督等提出了要求,以确保目录真正落地见效,更好满足患者合理需求。
一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通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二是进一步强化“双通道”管理。《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在保证参保人购药便利性的同时,切实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按照我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要求,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
三是加强药品配备情况日常监测。《通知》明确,各省(区、市)医保部门应建立目录内药品配备情况监测机制,以《2024年药品目录》为基础,借助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追溯码、医保药品云平台等渠道,收集、完善、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医保药品配备、流通、使用信息,加强对辖区内医保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的精细化管理。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定期上报国家医保局,协助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医保目录药品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并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衔接,对于临床价值不高,长期没有生产、使用,无法保障有效供应的药品,在今后目录调整中重点考虑调出。
四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有效衔接。《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营造“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氛围。积极支持“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设计新产品或者更新赔付范围,与基本医保补充结合,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进医院,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另外,《通知》在做好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对医务人员、经办人员培训,及时回应患者和社会关切,营造各方面理解、支持药品目录落地的良好氛围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总体上看,今年对药品目录落地的要求更系统、路径更清晰、措施更有力,将有力推动国谈药品落地。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现在大家非常关心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请问今年目录谈判又纳入了这些新药后,是否会对基金造成影响?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
提高群众用药保障水平是我们工作的目标,确保基金安全是我们工作的底线。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新药进入目录的速度不断加快,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医保改革及医药创新带来的红利。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据监测数据,医保基金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付累计已超过3500亿元,惠及患者8.3亿人次,为患者减负超8800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在对新药如此大规模资金支出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一方面是靠科学合理的测算,通过谈判准入确保药品“质价相符”“物有所值”,另一方面靠的是医保部门近年来的深化改革和系统治理,针对存量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在降低参保群众负担的同时,确保了基金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集采推动高质量仿制药替代,腾挪出支持创新药品的空间。初步匡算近年来国家推行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新药耗新技术的准入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了超5000亿元的医保基金空间。二是初步建立了谈判药品全周期的价格调整机制,通过简易续约、重新谈判等方式引导目录内品种价格更加公平合理。三是通过强化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不断加强支付管理。力争“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使得医保基金支出的规范性、合理性大幅提升。此外,438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定位,在基金能负担、患者可承受的基础上,坚持目录动态调整,完善规则程序,更好支持创新药发展。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医药技术快速发展,一些昂贵的细胞治疗、基因治疗药物相继上市,仅靠基本医保制度难以完全支撑,国家医保局正在着力构建“1+3+N”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创新药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记者:
医药行业是体现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医保部门在支持创新药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
成立7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深化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创新药发展。7轮调整,累计将149种创新药(含1类化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成药,以及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药品,下同)纳入医保目录。监测表明,截至2024年10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药品支付累计超3500亿元,带动相关销售超过5100亿元。随着品种增多和进目录后持续放量,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药品的支付金额逐年上涨。今年前10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付约920亿元,按相同周期计算,是2019年的21倍。可以说医保基金是“真金白银”的在支持创新药发展。
一是建立全面支持创新药发展的准入机制,树立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改革医保目录准入方式,自2020年起施行企业申报制,申报范围主要聚焦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通过在评审阶段增加创新性权重、在谈判阶段充分考虑创新价值、在续约阶段实行降价保护等措施,建立了全流程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机制。以2024年调整为例,无论是评审阶段还是谈判阶段,创新药的成功率均明显高于总体水平。最终38种创新药新增纳入目录,创历年新高。
二是助力构建覆盖13亿多人口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持创新药快速进入市场获得合理市场回报。我们取消原有的地方自行增补药品权限,从国家层面统一准入,实现医保用药范围的全国统一。我们通过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督促医院应配尽配、支持“双通道”供应等加快创新药临床应用。我们开展流通环节和零售价格治理,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随着统一的医保药品市场的建立,多数创新药在进入目录后能够实现快速放量,获得合理的市场回报。监测表明,去年目录调整中谈判新增的105种药品,今年10月份的整体销量较1月份增加了近6倍,放量明显。
三是建立健全药品创新价值评估机制,着力实现“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完善药品评价的技术方法,从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公平性等方面,对药品的临床价值进行评估,以“患者健康获益”为核心对创新价值进行量化和分级。实现了药品评估从主观到客观、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随着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初步建立,为我们识别、量化、对比药品的创新价值提供了依据,最终实现“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的目标。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刚刚黄司长讲了医保部门促进创新药发展的一些举措,想请问陈文教授,在您看来目录调整对促进我国创新药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复旦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药物经济学专家组组长陈文: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战略购买、价值购买实现需方牵引,对医药产业发展发挥了“指挥棒”“加速器”作用,有力促进了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我这里有一些数据能够说明一定问题:
一是医药企业研发投入稳步上升。过去我国医药企业“重销售、轻研发”的现象非常突出,影响整体创新实力、行业健康发展,造成医患矛盾。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以目录准入谈判、集中带量采购为抓手,推动降低虚高药价,拉促并举引领医药行业走上创新发展之路。有表明,自2018年至2023年,我国医药上市企业销售费用占比从17%降至13.7%,研发费用占比从1.8%增至4.7%,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势头。
二是申请临床试验和上市的新药数量显著增加。我国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受理量从2017年的483件增加到2023年的2255件,其中创新化药和创新生物制品IND数量分别达到了1368件和833件。2013年我国新药研发管线的全球市场占比仅3%,2023年翻了将近10倍,占比达28%。特别是2018年医保谈判之后,我国新药研发管线的全球市场占比显著增加,我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开展临床实验的国家地区。2023年创新药新药上市申请(NDA)受理量为132件,相比于2017年翻了6倍。
三是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数量增加。2018-2023年我国1类创新药获批上市数量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2023年获批数量达35种,是2018年的4倍以上。
四是全球新药中国首发渐成趋势。2017年仅有9%的药品选择在中国首发上市,2023中国首发上市的药品占比增加到29%,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首发上市国家。
应该说,医保药品谈判将众多优质创新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极大激发了医药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为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了蓬勃动力,成效是非常实实在在、非常显著的。
经济日报记者:
刚刚介绍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明年1月1日执行,现在距离落地仅剩一个月的时间,请问新版目录落地前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
《通知》要求,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还有1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将指导各地医保部门抓紧做好支付政策调整、药品采购平台挂网、信息系统改造、建立完善“医保药品云平台”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加强新增药品的配备,让目录调整的利好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让参保群众尽快用上纳入医保目录的好药新药。
在这里也要提醒和呼吁相关药品企业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共同做好药品的供应保障。药品供应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今年我们完善了谈判协议,全部谈判药品应于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对谈判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配备也提出了最低数量要求,相关企业还应当建立药品调配机制,及时响应患者用药需求,让群众得到真正的便利,增加药品可及性。
此外,本次目录调整中有个别谈判药品被调出,为保障用药连续性,《通知》提出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5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内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衔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替换。
央视新闻记者:
国家医保局成立6年多来,持续推进医保谈判和仿制药集采,请问这两者是什么关系?
复旦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药物经济学专家组组长陈文:
药品的医保支付及价格管理是世界性难题,各国立足自身实际探索可行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框架,国际上没有通行的经验可供借鉴。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聚焦人民群众和医药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系统集成新药谈判和仿制药集采两大战略抓手,在大幅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为我国医药产业创新转型、向价值链高端爬升提供了有力支撑。累计开展7轮新药谈判,将530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开展9轮国家集采,覆盖373个品种。
一是医保基金腾空间,支出结构优化升级。初步匡算近年来国家推行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新药耗新技术的准入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了超5000亿元的医保基金空间,给新药纳入目录提供了支撑。大量新药进入目录,并没有导致医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大幅增加,在相同的医保基金支出规模上实现了“腾笼换鸟”。同时,保障范围实现了优化升级,医保基金的支出合理性和使用效益显著提升。中国药学会对样本医院的监测显示,随着越来越多创新药被纳入医保,创新药在药品费用中的占比逐年上升,2023年创新药在样本医院的院均药品费用金额在全部药品费用中的占比已达15.1%。
二是医药产业促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新药谈判,建立了从申报、评审,到测算等全流程支持创新药的准入流程和规则,鼓励和支持创新药优先进医保并获得合理回报,支持创新型医药企业发展。我们通俗地讲“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集采就是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支持高质量仿制药企业发展。截至2024年10月底,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累计支付超3500亿元,带动相关药品销售金额超5100亿元。在医保等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药研发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国内在研新药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位,加速向高质量创新转型。
三是医药行业净生态,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通过新药谈判和仿制药集采,流通环节的不合理费用空间被大幅压缩,药品零售价格更加合理,药品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性大幅提升。中国药学会的监测显示,与2015年相比,2023年样本医院金额及用量排名前20位的药品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大量疗效不确切、价格昂贵的神药已完全被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创新程度高且价格适宜的品种替代,我国临床用药结构和质量显著提升。通过集采,切断了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灰色利益链,让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更加规范。比如“药品滥用重灾区”抗生素的使用强度指标从2018年的37.8持续下降到2022年的33.8,用药合理性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规则程序,持续放大新药谈判和仿制药集采的系统集成效应,强化谈判药品和集采药品的供应保障,维护基金安全,提升保障水平,助力产业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药品支付管理之路。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后续国家医保局还将通过线上直播等方式更加详细地介绍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关情况,也请大家继续关注。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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