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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石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执法中队队员 1 名、安全生产协管员(兼职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人员)1 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

要求

行政执法中队队员

年龄 20 至 40 周岁,永康本地户籍优先,高中及以上文凭,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 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会开车,党员、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因工作需要此岗位适合男性。

安全生产协管员

(兼职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人员)

年龄 20 至 40 周岁,永康本地户籍优先,高中及以上文凭,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 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会开车,具备一定调解能力,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会操作智能手机、电脑,做一休一,工作时间为上午 8 点半至晚上10 点,党员、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因工作需要此岗位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 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24 年12月11日起至12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2. 报名地点: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112办公室。

3. 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1 寸近期免冠彩照 2 张,报名安全协管员岗位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4. 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石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 1 个月。

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87355375(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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